问题 | 结婚前购房,婚后是否算作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际情况中,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前所购置的房产,按法律规定原则上应在婚后仍然认为是个人所有,而非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举例来说,若在婚前由某一方已经全额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项,并成功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那么这幢房产就应当被视为是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另外一种情形便是,如果在婚前,由一方的父母为子女购置房产,但在婚后,这对新人将这套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他们夫妻双方的名下的话,那么根据现行法规,可以理解为这样的房产已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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