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婚前房产升值部分能否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增值部分,除孳息及自然增值之外皆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可见,婚后归属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增值部分,例如房屋价值的上升等,需经夫妻双方协商后予以合理分配。 然而,诸如存款利息等类型的收益,则被严格定义为个人所有之财产,不在分割范围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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