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真的有必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涉及个人财产的事务时,婚前财产公证绝非无足轻重,它恰恰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对于经过公证程序认定并确认的资料与文件,必须将其视为诠释客观事实的坚实依据,除非拥有充足的反证材料能够充分驳斥或否定此公证结果。 此外,如果国家法律以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某些事项未经过公证不得具备法律效应,那么我们应该严格遵循这些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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