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之效力问题,唯需遵循两项原则:即不得违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亦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条款之强行性规定。
根据现行中国大陆法系规定,无论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收益,还是在婚前已拥有的个人财物,皆可依据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决定其属于各自专有、共享持有或部分(百分比)由各方独占、部分(百分比)与另一方共享共有。 然而,此类协议同样应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记载和体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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