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的保单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婚姻期间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其保费并非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而保险金本身并不属于可供分割的夫妻共同财富,而是直接归属于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 2、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当夫妻中的某一方被指定为特定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时,该方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以及伤残保险金均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3、然而,若养老保险金及医疗保险金是在婚后才开始领取的,并且在没有任何特殊产权归属约定的情况下,那么这些保险金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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