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取得房产证的离婚贷款房,如何在诉讼或协议离婚中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诉讼期间尚未拿到房产证,为维护法律程序的公正性与严谨性,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房屋产权归属的诉求将被驳回,而法院仅会就房屋使用权问题作出裁决。
待日后取得房产证之后,任何一方均可另案提起确认房屋所有权之诉。 婚姻犹如两人同心协力驾船渡海,虽经历风雨,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共同享受船上的宁静和欢愉。 关于购房的诸多困难以及贷款利率的压力都可通过许多途径得以化解,同样,离婚中涉及到的房产分割问题亦可由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明晰。 然而,那些内心深处的伤痛与痛苦,却只能凭借时间去慢慢抚平、愈合。 贷款购买房屋之后,离婚时分房产的具体分配事宜并非最主要的挑战,真正棘手的难题在于如何揭开人类内心深处的秘密,如何理解和体会那些深沉而复杂的情绪。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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