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婚前买的离婚有份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房者在结婚前购置了房产并仅将其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离婚时另一方无法对此房产享有任何权利份额,原因在于该房产被明确界定为单独所有人的个人财产。
同理,若在婚姻存在期间,由夫妻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房产,但产权证同样仅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那么此房产仍应视为该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对其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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