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怎么做法院也查不到我的存款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涉及到的所有共同财产都应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合理的划分。
具体的分割比例则需要由协议离婚的两位当事人自行探讨协商后做出决定,若产生任何争议,则可寻求当地人民法院的公正裁决。 然而,“私房钱”这一词汇并非严谨的法律术语,在实际生活中常常被人们所提及,但由于目前尚未见相关法律对此类财产的性质和归属作出明确界定,因此,若欲将其认定为个人财产,必须具备充分确凿的证据支持,否则就会依照相关法规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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