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两人共同还房贷,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基于以下三个层面的考量:
首先,若房屋为婚前购置,然而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银行贷款,那么尽管该房屋产权归于婚前购置方所有,但对于婚后所支付的款项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可将其视为夫妇双方的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其次,如果房屋系婚后购买,同时亦由夫妇双方共同承担贷款义务,则该房产可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并依照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进行分割。 在此情况下,一般而言,房屋所有权归属哪一方,相应的按揭贷款义务亦理应由该方承担,但需要注意的是,贷款利息并不计入分割范围之内。 最后,倘若婚后以婚前个人财产购置房产,在此种情形下,该房产仍然应当视作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进行处理,但在处理之前,必须先行扣除购买该房产所需的婚前个人财产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