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贷款买的房离婚的时候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婚后联手向银行申请按揭购买房产的情况下,若不幸面临离婚境地,此时所购房产便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须依照此原则进行划分。尚未清偿给银行的贷款部分则构成了这对夫妇的共同负债。而在此前提下,夫妻俩已经支付的款项及其所购房产在经历岁月洗礼后所产生的增值部分,皆应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以供平均分配之用。
然而,如父母有资助双方共同购置房产的情况,且于出资过程中明确表示仅赠予其中一方,那么这种资助便应被视作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行为,除非父母另行声明。关于具体的财产分割事宜,当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以下几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1)若双方都主张拥有房屋所有权,且愿意通过竞价方式来获取,那么这样的请求应该得到批准; (2)若某一方主张拥有房屋所有权,那么评估机构将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而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也必须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若双方都不主张拥有房屋所有权,那么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或变卖,然后再将所得款项进行合理的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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