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手续没办完,女方可以将陪架的东西拿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女性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其嫁妆可随自身带走。
2.对于女性在婚前由父母赠送的嫁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该嫁妆可被视为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女性完全有权利将之带走。 但需注意,如若嫁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给予女方的礼物,且并未在赠礼过程中特别注明仅归女方个人所有的话,则此嫁妆便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必须经过合理的分配和所有权划定之后,女方方可将其中属于本人的那份带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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