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婚前买的房加不加名字是不是都属于男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如果在婚前购买房产,且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其中一方的名字,那么这种情况可以视为个人财产,而另一方在离婚时并没有权利对此进行分割;反之,若在早前于购置房产之前或之后将对方的姓名添加在房产证上,则此房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其次,婚后所购房产,即便仅有一人的名字被登记在房产证上,也应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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