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撞到对方车辆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发生车祸导致他人车辆受损时,保险公司通常会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赔偿操作:
首先,依照所投保的险种及相关条款,在责任赔付额度之内进行赔偿处理,若仍有未足额支付部分则将由事故责任人自行承担; 其次,对于遭受受伤人员,其因接受医疗救治而产生的各类费用,诸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均应由事故责任人及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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