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婚后収取的租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缔结结婚仪式后,双方投入大量时间与精力对房产实现了有效的保养、修缮等管理工作,那么这部分所获取的租金可被视为经营性收益,并应当依法被认定为双方的共有财产。反之,若是婚后并未有任何针对房产的保养及管理行为发生,仅立足于单纯地收取租金,那么这些所得的租金便应当被视为孳息,从而自然归属于产权人个人所有。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将此类租金收入判定归属产权持有人方,即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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