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是的,将即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的阶段内,夫妻双方中的任意一方或甚至是双方所获得的工资收入及福利分配房屋等类型的财产都应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
据此,在此期间无论是已经得到还是有待领取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亦应当被判定为夫妻彼此的共有财产。 在涉及到离婚这个严肃话题上,公积金也可以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从而在进行分割时予以考虑。 至于近年来新兴起的诸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等各类款项,以及其中某一方利用其个人财产进行投资而获取的收益部分,亦应该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之中进行考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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