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5年婚后贷款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夫妻婚后透过贷款方式购置之房地产,即便房产证上仅有一方之姓名,亦视为夫妻双方之共有财产。
此乃因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购置的房地产,若夫妇双方并无明文规定者,一般情况下均会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理所当然,关于该房地产之贷款也将成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必须由双方共同负担与清偿。 然而,若后续的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夫妻决定离婚时,便需对该房地产的所有权进行合理分割。 若该房地产所负贷款尚未还清,则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必须继续负责偿还剩余贷款;而未能获得房产所有权的那一方,则可免除支付贷款的义务和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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