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一年离婚首饰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珠宝首饰通常被视为个性化且属于私有性质的生活物品,因此通常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然而,若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并将其界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该物品应交由双方共同决定如何处置;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协议,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来对其进行划分。 在这种情况下,这些珠宝首饰通常会被视作财产赠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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