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旧式房屋是否应视作夫妇共有的财产,这取决于具体情况。
若该处房产在结婚前即为其中一方所得,那么在婚姻破裂之时,该房产应被视为归属该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妇共有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然而如果该房产是在双方步入婚姻殿堂之后购买的,那么毫无疑问,它应当属于夫妇两位共有的财产。 在离婚时,夫妇可以对此等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当然,夫妇二人也可协商解决此类共有财产问题,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便可诉诸于法院做出裁决。 依据相关法规,夫妇双方有权就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及婚前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约定,例如可以将其分别归各自单独所有、共同拥有或部分各自拥有、部分共同拥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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