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公证不过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房产公证归于其中一人名下之后,其是否仍旧得以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这一问题,需要具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主要包括以下两大方面: (1)若婚后所购房产仅有单方署名,但是要注意的是,该房屋是否为用夫妻共有财产购买则至关重要,若是这样的话,则该房屋依然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2)若房屋系由单方单独出资购买且在产权登记时只记载了其一人的姓名,则此种情况则可视为单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关于婚后购买的房产仅有男方姓名,是否就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在此作出明确答复,除非存在何种特殊情形或经特意的约定,否则即使婚后所购房产在产权证上仅仅只登记在夫妻任意一方的名下,抑或是同时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都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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