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23年4月28日起,我国正式施行新的《民法典》规定。
婚前财产由此成为明确划分。 所谓婚前财产,即结婚登记前,夫或妻任何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中包含的种类繁多,可分为如下几类: 私人所有的财产,例如薪资、绩效奖励、通过自营或从事投资活动所获之收益等等;婚前已形成的财产权益,像一方在婚前获得的债权等;某个时间点以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后转变为经济惠益形式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的利息以及孳息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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