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没做财产公证也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双方在婚前已经明确约定财产将作为共同拥有的财产,则即便未进行公证手续,亦可视为该财产系夫妻共有的部分。
反之,当夫妇双方在婚前未能就财产分配达成共识时,这些财产便应被认定为私人财产。 然而,倘若双方已在婚前做出约定,将婚前财产归于公有,那么此类财产将自此纳入夫妻的共同财产范畴,无论有否进行公证登记,皆如此。 因此,婚前财产究竟是归夫妻共有,抑或是成为个人财产,与其有无办理公证登记并无直接关联,关键在于双方事先是否已经明确约定将此类财产视为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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