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首付婚后父母还贷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婚前购买房屋,婚后由父母进行还款并不被定义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具体而言,若婚姻关系形成之前,父母为两方购置房产付出了资金,那么将这笔出资界定为对各自子女个人的赠与是合理的,除非父母方亲自明确此出资是对两方的赠予。 当父母与子女在婚后购入新的房产时,其资金流动需以事先的协议为准;若并无协议或协议模糊不清,则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原则进行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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