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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婚后交房怎么划分归属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婚前一方独自出资并以本人姓名购置房地产时,尽管另一方未做任何贡献,但是在此场合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房产应当被视为出资方在婚前的个人财产。
其次,婚前男女双方同时投入资金买房,然而最终却选择以某一方的名义进行购买。
在此形势之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这一投资行为的主要动机在于婚后与对方共同居住,那么在大多数司法管辖区内,法院通常会将这类房屋定性为一方在婚前的个人财产。
最后,假设在婚前有一方全权负责所有资金的投入,然而实际购买则是由另一方的名义进行。
在此种情形下,如果全权出资方未能提供足以令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这笔资金的投入并非仅仅为了以后与另一方共同生活而准备,那么他将会在诉讼中处于非常不利的位置,因为该房屋可能会被广泛地视为仅属于房屋产权登记人的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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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9: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