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盖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涉及到的房产问题,有以下明确的法律规定可循。
若在婚前已经置备完毕的在建房屋,不被视为婚后财产范围内,而是应归属为婚前财产。 另外,遗嘱内容或是一方在赠与合同时所确定只归属于他本人所有的财产,以及一方专属使用的生活日用品均应判定为私人财物。 依循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仅仅是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方可进行平等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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