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拆迁房财产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关于房屋拆迁款项的分配事宜可分为两种情形进行解析说明:
首先,当离婚涉及到房产这一重要资产时,若该房产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共有财产,也就是说,当时两人均以共同所有者的身份获得了房屋的产权。 那么,在此情况下,由于房屋拆迁补偿款项亦是对夫妻双方共同产权的补偿,所以它理所当然地应当看成是夫妻共有财产的一部分。 因此,在离婚程序中,对于拆迁补偿金额的分配应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来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平等原则进行均等分割。 其次,如果在离婚时发现该房产实际为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个人财产的话,则需依据当时实施的拆迁政策内容进行具体考量: 即,原则上,拆迁补偿款应仅支付给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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