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认定问题。
假如父母将没收或拆除的房子作为礼物赠与其儿女,那么这种行为应被视为婚后财产的范畴,然而,至于此房产是否构成了夫妇之间的共有资产,还必须参考它的具体情况作出准确判断。
如果父母在作出这种赠送行为时,明确声明该房产仅是为其儿女保留,那么应该把它视作私人财产,但若是没有明示这一点的话,那么就可理解为是对夫妻双方赠送的,如此以来,这个房产就理所当然地成为共有的财产,同时另一半配偶也拥有其一部分的所有权。
因此,如果有人希望能够完全单独享有该房产,他们应当与父母签署一份赠予协议,明确表明这份礼物只是赠送给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