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出轨房子能全判给我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男方在婚姻期间出轨而引发的离婚诉讼中涉及到的房屋权益问题,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处置方案:
首先,若此房产权属清晰,即为单一方在婚前单方面斥资购置,那么此类房产通常将予以保留并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分配,除非当事人之间另外有着明确的条款或安排来对此进行变更; 其次,如果此套房地产乃一方在婚姻之前预定,且以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项,但在婚后却采用夫妇共有的财产进行偿还贷款并将之记于产权人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当面临离婚诉讼时,这套不动产的归属权问题将只依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处理,如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产权与未清偿贷款项将全数归属那位登记者所有; 最后,无论当时是否存续婚姻关系,如果这套房产系在婚后购买所得,那毫无疑问,这应该被视为夫妇共同拥有的财产,含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规定,因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出现不忠行为从而触发离婚事宜的,那些没有过错的一方,不论其性别如何,均可向对方提出正式的损害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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