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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女方能带走首饰么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女方有权自行携带珠宝首饰离开。
然而,对于那些价格较为昂贵且具备投资价值的贵重首饰,如果双方在此方面未能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请求法院来做出最终的裁决。
处理涉及到离婚纠纷的事情时,关于黄金和银饰等珍贵物品的所有权究竟该归于何人的问题常常会引发夫妻双方的激烈争论。
实际上,全球各地的法院在解决这个问题上采取了各种策略,有的认为它们属于个人物品,应该归个人所有;而另一些则认为这些物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公平的分割。
造成这种差异不仅仅是因为不同地区的法院或法官对这一问题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更关键的因素在于如何正确地界定这些首饰的类别。
以下是关于黄金和银饰在离婚案件中所扮演角色的两个常见情况以及相应的判决方式:
情形一:
作为个人物品的,离婚后应归个人所有这类情况主要包括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即明确定义仅赠予某一方的那部分财产。
尽管黄金和白银首饰的价值相对较高,但它们仍然具有明显的个人专用性质。
因此,对于一些家庭富裕、消费观念先进的个人来说,无疑是属于个人生活用品的范畴。
将这些首饰判定归个人所有,恰恰这与夫妻双方在购买(或赠予)这些首饰时的真诚想法相吻合。
所以,通常来讲,若首饰是夫妻各自购买,然后自行使用,或者是一方已经明确表示将这些首饰赠予另一方,那么在法律意义上讲,这些首饰应该被视为个人物品,并在离婚之后归这一方所有。
情形二:
作为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适用于大部分人而言,因为这些珍贵首饰超出了传统生活用品的范畴。
尽管很多时候只有丈夫或妻子中的一方在使用这些首饰,但是在购买这些物品时,无疑夫妻双方是经过协商且达成一致意见的。
正因如此,当无法准确证明这些首饰的购买、赠予及归属情况时,根据常规处理方法,法院会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然而,实践过程中,正是由于相关证据难以收集齐全,使得大多数这样的首饰都是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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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3: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