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贷人和次贷人离婚了找谁要债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屋的主要贷款人为当事人,但同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时,在夫妻离婚之后,他们仍然需要运用共同财产来归还房贷,原因在于此项负债可被视为夫妻共同承担的责任。
然而若该房产仅仅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就需要由当事人本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房贷相关的款项,在此情况下,他或她的婚姻伴侣在离婚之后将无须为房贷负责还款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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