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公婆出资买房,离婚房子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将房屋仅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房子就属于男方所有了。
然而,假如您俩决定将房屋登记于双方之下,那么这就是个共同财产。 或是将其记在女性名下的这种情况也是如此。 至于结婚之后公婆所购得的住房,当然就看实际情况来判断归属咯。 下面我们形象地解释婚后父母给孩子买房,离婚后房产分配的情况: 1.婚后,父母全资为子女购置不动产,并将其登记在自身子女名下,这就视作仅仅赠予了自己的孩子。 假设离婚的话,这类不动产将全部归登记人所有。 2.同样情况,但登记在对方名下的不动产,除非有明确表示或者书面协议赠送给自己的孩子,否则都会认为是赠予两人的。 因此,在离婚时分,这样的房产会作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处理。 3.婚后,父母资助部分购房资金,剩余款项通过贷款方式支付。 夫妻俩共同偿还贷款,不动产记在自身儿子名字底下的话,那么离婚时,这类不动产依旧归登记的一方所有。 不过,贷款合作还款部分以及由此产生的价值增值部分,登记方需给予另一方相应的合理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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