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只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分割。婚后买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分割后,归一方所有的,取得房子产权的一方就该房产的一半价款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般来说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在结婚期间用双方共有财产购置的房产; 2、夫妻一方继承或是被赠与的房产;但是如果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这种情况除外; 3、虽然是婚前购买的房产,但是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的房产; 4、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但是经过双方协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房产需要办理加名手续; 5、在婚期内,夫妻双方的父母为其购买的房产。但是父母双方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这种情况除外。 如果因为离婚需要分割的,只能对共同财产属性的房产进行分割。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由双方协议处理,达成协议的,写在离婚协议中,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生效。 (2)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而并不是平均分配。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