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自愿离婚可以去法院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双方都愿意离婚时,应当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而不是跑去法院。
这是因为只有在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才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过程中,有一些关键步骤。 首先,双方必须亲自到场,这体现了对离婚这一重大决定的重视。 然后,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如结婚证,它是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明;身份证,用于确认双方的身份信息;还有离婚协议书,这是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共识。 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严格审查,确认这些材料符合条件后,就会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而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全面考虑双方的意愿、财产状况以及子女抚养等各种情况。 如果能够通过调解使双方和好如初或者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就会出具调解书,一旦调解书生效,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 如果无法调解,法院就会作出判决,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同样解除。 总之,双方自愿离婚应优先选择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 只有在出现特殊情况时,才需要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都愿意离婚,但小朱认为应去法院,小李觉得应去婚姻登记机关,产生争议。后小李坚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按要求提交材料,经审查后领取了离婚证。而小朱认为法院判决更具权威性,对登记离婚方式存疑。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双方都愿意离婚,这种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是合适的,因为双方自愿且无重大争议事项。 2、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要求双方亲自到场、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就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小李按程序办理完成,婚姻关系已合法解除。 3、法院主要处理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在重要问题上有分歧的情况,小朱主张去法院缺乏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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