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可以反诉要求经济补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的范畴内,通常具备可以提起反诉来要求经济补偿的可能性。
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现诸如重婚这种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同居行为,又或者实施了如殴打、伤害等暴力行为,以及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遗弃等情况时,无过错的那一方是拥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的。 在此情况下,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能够提出经济补偿的请求。 而与此同时,如果另一方觉得自己也有相关的权益需要维护和主张,那么就可以进行反诉,要求获得经济补偿等。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反诉必须要在离婚诉讼的程序当中提出,并且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来支撑其主张。 因为法律对于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都有着相应的规定,所以需要根据每一个具体的案件情况来进行准确的判断和恰当的适用。 总而言之,在离婚案件中是存在可以通过反诉来要求经济补偿的情况的,但一定要严格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应的程序。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起诉离婚,小朱称小李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自己作为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及经济补偿。小李则反诉称自己也有权益受损,要求经济补偿,双方就经济补偿问题产生激烈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主张小李与他人同居,若能提供充分证据,如照片、证人证言等证实该事实,其作为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及经济补偿符合法律规定。 2、小李反诉要求经济补偿,需在离婚诉讼程序中提出,且要有足够证据支撑自己权益受损的主张,否则其反诉请求难以得到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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