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在外地想离婚得回当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这件事大多是要在婚姻登记地进行办理的。
要是夫妻中的一方离开自己的住所地超过了一年时间,那另一方要是起诉离婚的话,就可以在原告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倘若夫妻双方都离开了住所地并且超过了一年,在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里,就由被告经常居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要是没有经常居住的地方,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然而,要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那就必须得双方一起到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人在外地却想要离婚的话,并不一定就非得回到当地才行,而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谨慎地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或者办理机关,这样才能更好地处理离婚事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后,小朱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李起诉离婚,想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小朱认为应回婚姻登记地办理,双方产生争议。另外,小静和小胡都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小胡无经常居住地,小静起诉离婚时对管辖法院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李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小李可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 2、对于小静和小胡的情况,因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一年且小胡无经常居住地,应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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