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必须要两个人同意才能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并非要求夫妻双方必须都同意才能离婚。
具体而言,当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他们的离婚登记申请开始,这三十天内,倘若其中任何一方改变了主意,不愿意离婚了,那么他/她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然而,要是这三十天的期限过去了,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并且还一起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这种情况下才会被视为正式离婚。 也就是说,在离婚冷静期这个时间段里,要是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他/她有权利撤回申请;而当三十天过后,双方都依然希望离婚,就可以去领取离婚证。 总的来说,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给夫妻双方提供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让他们在决定离婚之前能够更加慎重地考虑清楚,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 但最终到底能不能离婚,还是得看双方在冷静期结束后的态度和具体行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在30天离婚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不想离婚并撤回申请,小李则认为应按原计划离婚,双方产生争议。后小朱再次提出离婚申请,冷静期过后,小朱又想离婚,小李却改变主意不想离了。 案情分析: 1、在第一次申请离婚的冷静期内,小朱有权撤回申请,因为离婚冷静期规定任何一方在期限内可撤回,所以小朱的撤回行为符合规定。 2、第二次申请离婚冷静期过后,小李不想离婚,此时不能视为正式离婚,因为需双方都不撤回申请且亲自前往领取离婚证,才完成离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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