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不去办理之后还能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如下:
①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初衷,是让夫妻在冲动之下决定离婚时,能够冷静下来,仔细思考离婚的决定是否真的明智,它并非是一种强制要求,即双方并非必须在离婚冷静期内办理后续的离婚手续。 ②当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如果夫妻双方没有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那么就视为他们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③不过,只要夫妻双方依然有离婚的意愿,那么随时都可以一起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但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不能强行要求离婚,而必须通过诉讼等合法方式来解决离婚问题。 总之,离婚冷静期结束之后,是可以继续办理离婚手续的,具体的办理情况需要依据夫妻双方的意愿以及实际的情形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小朱因家人劝阻不想离婚,未与小李一同前往领离婚证。小李认为应继续办理离婚手续,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冷静期并非强制要求,小朱和小李并非必须在冷静期内办理后续离婚手续。小朱在冷静期届满后不愿前往领证,符合相关规定。 2、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未一同领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时若小李仍想离婚,因小朱不同意,小李不能强行要求,只能通过诉讼等合法方式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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