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最长时间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具体如下:当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倘若其中任何一方改变了离婚的想法,不愿意离婚了,那么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相关材料,从而终止离婚程序。
而前面所提到的三十日规定期限届满之后,还会有另外的三十日,在这后续的三十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如果双方在规定时间内都未进行申请,那么就视为他们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由此可见,离婚冷静期最长的时间是60日。 这一规定的初衷是希望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这件事上能够更加深思熟虑,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以此来保障婚姻的稳定性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像是其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等,是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要求缩短冷静期等相关事宜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进入30日冷静期后,小朱后悔了,想撤回申请,但小李不同意,认为小朱是故意拖延。冷静期30日届满后,小朱仍不同意继续办理离婚手续,导致后续30日双方也未申请领取离婚证。 案情分析: 1、根据离婚冷静期规定,小朱在30日冷静期内可撤回申请,这是他的权利。 2、虽然小李认为小朱故意拖延,但规定并未限制一方撤回的主观原因,所以小朱的行为符合规定,双方的离婚登记申请视为自动撤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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