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冷静期多久才能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时起,往后的三十天时间内,倘若任意一方不愿离婚,那么其便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在此之前所提及的规定期限届满之后的三十天时间里,双方务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倘若未进行申请,那么就会被视为已经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简单来说,通常情况下离婚冷静期是30天,在这之后还需要历经30天的“领证期”。 只有当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并且能够按时领取到离婚证时,才意味着正式离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有一方选择起诉离婚,又或者其中一方存在诸如家暴等法定情形,那么这种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就不再适用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进入30天冷静期后,小朱后悔了想撤回申请,但小李不同意。冷静期过后的30天“领证期”,小李要求小朱一起去领离婚证,小朱拒绝前往。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冷静期内小朱有权利撤回申请,其意愿应被尊重。 2、在冷静期过后的“领证期”,小朱拒绝前往,按规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未正式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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