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申请在冷静期可以撤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流程中,冷静期这一规定具有重要意义。
离婚申请在冷静期内是可以撤回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当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起,往后的三十日内,倘若任何一方改变了主意,不想离婚了,那么他/她就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前面所说的三十日规定期限届满之后,还有紧接着的三十日,在这之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如果双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那么就视同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在离婚冷静期这个时间段里,只要有一方提出撤回申请,婚姻登记机关都会按照规定予以准许。 这充分彰显了法律对当事人离婚意愿的尊重与保障,给予了双方足够的时间和机会,让他们能够冷静地进行思考,仔细地权衡利弊,从而决定是否继续推进离婚程序。 这一规定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又考虑到了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有助于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不可挽回的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决定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在三十日的冷静期内,小朱改变了主意,想要撤回申请,而小丽不同意,她认为小朱不能单方面撤回,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小朱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小丽的想法没有法律依据,法律明确赋予了一方在冷静期内撤回申请的权利,婚姻登记机关应准许小朱的撤回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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