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还可以拿离婚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时长为30天,当这30天过去后,如果双方都没有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且在接下来的30天内,双方一起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能够拿到离婚证。
在离婚冷静期这个时间段里,倘若其中任何一方改变了主意,不愿意离婚了,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而如果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并没有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种情况下就会被视为已经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由此可见,当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这个节点后,只有在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拿到离婚证。 这一规定旨在让离婚双方在冲动之下做出决定之前,有一个相对冷静的思考时间,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进入30天离婚冷静期。30天过去后,双方未撤回申请。但在接下来的30天内,小朱想领离婚证,小李却反悔不想去了。小朱认为小李故意拖延,小李觉得自己有权改变想法,双方就能否拿到离婚证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冷静期后需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才可以拿到。 2、小李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改变想法,不愿前往登记机关,这种情况下按规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能拿到离婚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