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30天必须本人亲自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为30天,这里面有一个重要的点,那就是并非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办理。
按照相关法律,从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双方都有权利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其中一方因为某些原因无法亲自前往,是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的,不过这就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的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而要是双方都没办法亲自前往,也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延期办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要是超过了这个期限还没有申请,那就相当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总的来说,离婚冷静期的办理方式确实比较灵活,能满足不同情况下当事人的需求,但不管怎样,都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这样才能确保离婚过程的顺利进行,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在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小朱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在30日内前往办理手续,便委托小李代为办理,准备好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但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小李认为小朱没诚意,拒绝和小朱一起亲自去申请离婚证。 案情分析: 1、小朱在冷静期内委托小李办理有法可依,提供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即可。 2、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必须双方亲自申请离婚证,小李拒绝,小朱可与其协商,若协商不成,小朱的离婚登记申请将被自动撤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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