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撤诉再起诉是第二次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撤诉后再次起诉的相关事宜如下:
通常情况下,离婚撤诉后再次起诉,便算作第二次起诉。 一般而言,首次起诉离婚后选择撤诉,倘若没有新出现的情况以及新的理由,在接下来的六个月内又提起起诉的话,法院是不会予以受理的。 然而,要是存在新情况、新理由,那么就不会受到六个月时间的限制。 当进行撤诉后再次起诉时,法院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展开审理以及作出判决。 倘若在第二次起诉的时候,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满足离婚的法定条件,并且不存在其他特殊的情形,那么法院极有可能会作出判决离婚的决定。 在此特别需要留意的是,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法院的判决结果,很可能会因为地区的差异、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等各种因素而呈现出不同。 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为了能够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以及得到更有效的帮助,建议大家咨询专业的律师。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闹离婚,小朱首次起诉后撤诉。未过六个月小朱又起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小李认为法院不应受理。但小朱称有新情况。法院受理后审理发现双方关系符合离婚法定条件且无特殊情形。 案情分析: 1、若小朱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首次撤诉后六个月内再次起诉,按规定法院不应受理。 2、小朱称有新情况而法院受理,审理时发现双方关系符合离婚法定条件且无特殊情形,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离婚是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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