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在男方家住男方在外地算不算分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范畴内,当单纯是女方在男方家居住,而男方身处外地时,这种情形不一定就属于分居。
所谓分居,通常是指夫妻二人由于感情不和而选择分开居住,并且彼此不再履行夫妻之间应尽的义务。 倘若夫妻双方仅仅是因为工作等客观原因而暂时分开居住,同时依然维持着夫妻关系以及相互之间的联系,那么通常是不会被认定为分居的。 然而,如果双方已经明确表达是因为感情方面的问题而开始分开居住,并且这种状态持续了一定的时间,比如达到两年,一般情况下就可以认定为分居。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在法律实践过程中,对于分居的认定可能会因为具体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这就需要综合考量各种不同的因素。 比如双方分开居住的原因、居住的地点、相互之间的联系频率以及是否有共同的生活安排等。 只有在对这些因素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之后,才能较为准确地对是否构成分居作出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因工作被派往外地,小李则留在小朱老家居住。一段时间后,小朱和小李感情出现问题,小胡是他们的朋友,认为他们这种状态属于分居。但小丽觉得小朱只是工作原因,且他们偶尔还有联系,不算分居。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律规定看,单纯女方在男方家居住,男方在外地不一定是分居。 2、如果仅是工作等客观原因分开且维持夫妻关系和联系,不应认定为分居;若因感情问题分开居住达到一定时长,才可能被认定为分居。 3、在本案件中,需综合考量分开原因、居住地点、联系频率等因素判断是否分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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