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恶意花销离婚时怎么补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出于恶意进行花销,从而致使夫妻共同财产减少,那么在离婚之时,无过错方具备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其一,损害赔偿涵盖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就物质损害赔偿而言,必须能够证实该恶意花销行为给自身带来了切实的财产损失,像毫无节制地挥霍夫妻共同存款这类情况。 其二,精神损害赔偿则需要考量该行为对无过错方精神层面所造成的伤害程度,比如让无过错方在婚姻关系中深切地感受到被忽视以及被背叛等。 无过错方需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例如消费记录,通过它可以清晰地看到对方的花销去向;还有转账凭证,能明确钱款的流转情况,以此来证明对方的恶意花销行为以及自身所遭受的损失。 最后,法院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全面考量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财产状况等诸多因素,进而确定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 这样既能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也能在离婚案件中做到公平公正的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发现小李有恶意花销行为,如大量支取夫妻共同存款且去向不明。小朱认为这损害了自己权益,双方对离婚时小李是否应给予小朱损害赔偿产生争议。小朱积极收集消费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 案情分析: 1、小朱若能以消费记录等证据证实小李恶意花销致共同财产减少且自己有财产损失,可要求物质损害赔偿。 2、若小朱能证明小李的行为让自己在婚姻中有被忽视、背叛之感,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综合过错程度、财产状况确定赔偿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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