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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二次申请离婚还需要婚姻冷静期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案件通常都要历经离婚冷静期,不论这是第几次提出离婚申请。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主要目的在于降低因一时冲动而离婚的情况发生,有助于促进家庭的和谐稳定。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在接下来的三十天时间里,如果其中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而当前面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倘若没有进行申请,那就等同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要是通过法院判决来离婚的话,就不存在离婚冷静期这一规定了。
所以,当是第二次申请离婚且属于协议离婚的情形时,同样也得经历离婚冷静期。
而如果是经由法院判决离婚,那就不需要经历离婚冷静期。
这就是离婚冷静期在不同离婚方式下的具体规定和差异。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决定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在30日的离婚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不想离婚了,他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申请,但小李坚决要离。后来小朱又同意离婚,在第一个30日届满后的30日内,小李要求小朱一起去领离婚证,小朱却拒绝前往。

案情分析:

1、小朱在离婚冷静期内有撤回申请的权利,这符合法律规定。
2、第一个30日届满后的30日内,小朱拒绝前往领取离婚证,根据规定等同于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小李仍想离婚,可能需要重新协商或者考虑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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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3:5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