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期间有经济往来是分居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分居,通俗来讲,就是夫妻二人因为感情出了问题,不再一起过日子,而是各自住在不同的地方。
在分居期间,关于经济往来这方面,它不一定就能否定分居的事实。 比如说,要是夫妻中的一方在给孩子支付抚养费,或者是共同承担一些债务,像这样在经济上有一些往来的情况,这并不会改变他们分居的状态。 不过,如果在分居期间,双方还是经常一起生活,有共同的经济支出和收入,就像一起租房子住,一起去买生活用品之类的,那这种情况可能就会对分居的认定产生一些影响啦。 总之,我们不能仅仅凭借分居期间有经济往来这一点,就去判断是否构成了分居。 我们得把双方的居住情况,生活方式之类的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 只有这样,才能更准确地认定是否真的处于分居状态。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二人感情出现问题后分居,分别住在不同地方。小朱每月给孩子支付抚养费,小李也承担着部分共同债务。小胡认为他们有经济往来不算分居,而小丽觉得只要分开居住就是分居,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分居的认定不能仅依据是否有经济往来。小朱和小李虽有经济关联,但分别居住,应综合居住和生活方式判定。 2、小胡观点不准确,有经济往来不一定否定分居事实。小丽观点也片面,分开居住且无类似共同生活情形才更可能认定为分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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