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后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过后,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
这是因为离婚登记必须在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 具体来说,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是办理离婚手续的法定地点。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了一年时间,这时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就可以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但就离婚冷静期之后的具体办理地点这一问题而言,依然需要遵循上述的一般规定,也就是要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如果不符合异地办理的条件,却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很可能会使得办理程序不合法,进而对离婚结果产生影响。 总之,在离婚冷静期之后,一般情况下应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这样可以确保离婚手续的办理符合法律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小朱认为他们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小李知道应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小朱坚持要在异地办理,二人产生争议。小朱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工作人员告知不符合规定。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离婚冷静期后,离婚登记需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小朱想异地办理违背此规定。 2、若不符合异地办理条件却进行异地办理,会使办理程序不合法,影响离婚结果,所以工作人员拒绝小朱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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