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过了四五天还能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时间里,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这是一个明确的规定,旨在让双方在做出离婚决定之前有足够的时间冷静思考。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未能及时申请领取离婚证,那么就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假设离婚冷静期已经过去了四五天,只要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依然可以办理离婚。 这给予了夫妻双方一定的灵活性,让他们在冷静期过后有机会重新审视自己的决定。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超过了三十天还未申请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就不能再按照之前的离婚程序进行办理了。 此时,就需要重新走一遍离婚程序,这可能会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总之,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是可以办理离婚的,但一定要及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庭和社会负责的表现。 如果双方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困难,可以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好的解决方案。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过后四五天,他们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可以慢慢来,不着急去领离婚证,小李则担心超过三十天视为撤回申请。最终超过三十天他们未去办理,小朱又想按之前程序离婚,小李认为需要重新走程序。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须亲自去领离婚证,超过则视为撤回申请,小朱小李超期,之前离婚程序不再适用。 2、小李的想法符合法律规定,小朱若想离婚只能重新走程序,这也体现出法律对离婚程序严谨性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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