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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超过冷静期双方还能去领证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超过冷静期后,若双方依然保持自愿的态度,并且满足法定的条件,那么是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的。
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然而,如果在冷静期届满之后,双方再次达成了一致意见,都希望继续办理离婚手续,此时就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
经相关部门审查,确认符合规定的,就会为其办理离婚登记,并颁发离婚证,之后便可以去领取结婚证。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必须是双方出于真实的意愿,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等不良情形。
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办理离婚登记。
总之,离婚超过冷静期后能否顺利领取结婚证,关键就在于双方是否仍然拥有共同的离婚意愿,并且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
如果其中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可能会导致无法办理离婚登记的结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离婚冷静期过后,小朱以为小李会去领离婚证,但小李没去。超过三十天后,小朱以为离婚申请已撤回。但后来小胡告知小朱,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次达成一致还可办理离婚手续。小朱和小李就之前未办理是否影响后续领取结婚证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未领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但再次达成一致仍可办理离婚手续。
2、若要领取结婚证,前提是双方自愿且符合法定条件完成离婚登记,之前的波折若不影响最终的法定程序完成,就不影响领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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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2: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