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冷静期内离婚协议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冷静期这个特定的时间段里,离婚协议通常是还没有生效的。
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以双方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为前提条件的,只有当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之后并发放了离婚证,离婚协议才会生效。 在冷静期内,虽然双方已经签订了协议,但是由于并未完成整个离婚登记的程序,所以此时的协议是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的。 也就是说,如果其中一方在冷静期内改变了主意,不愿意再离婚了,那么之前签订的这个离婚协议就无法继续按照原定的计划去履行了。 不过,如果双方在冷静期届满之后,能够一起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领取到离婚证,那么在此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就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起开始生效。 总而言之,在离婚冷静期内,离婚协议的效力处于一种暂时不确定的状态,它最终是否生效,需要根据后续的离婚登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给双方在决定离婚这件大事上更多的思考时间和空间,避免一时冲动而做出不可挽回的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并签订了离婚协议,处于离婚冷静期内。小朱认为协议已生效,但小李改变主意不想离婚,小朱想按协议执行。小朱觉得签了协议就应有效,小李觉得冷静期未结束协议不应生效,二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离婚协议以双方完成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为生效条件,在离婚冷静期内确实未生效。 2、小朱的想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小李在冷静期内改变主意不再离婚,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不能按原计划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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